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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规范夜市场地租赁经营合同签约履约行为

2020-08-24 14:10:26 中国质量报

本报讯 (李玉子)近日,吉林省市场监管厅从公平公正的角度出发,制定印发《夜市场地租赁经营合同(示范文本)》,规范全省夜市场地租赁经营合同签约履约行为,维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据了解,吉林省市场监管厅通过调研发现,随着全省各地夜市陆续开放,夜市场地租赁双方间各种各样的矛盾逐渐显露。例如,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对等,很多合同只写了出租方的权利、承租方的义务,根本没有提到出租方的义务、承租方的权利。

为了解决以上问题,吉林省市场监管厅经认真调研,起草《夜市场地租赁经营合同(示范文本)》(初稿),并组织各地合同条线工作人员及法律专家进行初审,形成征求意见稿后,通过官网公开面向全社会征求意见。8月7日,吉林省市场监管厅组织由省政府法律顾问、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律师以及合同双方代表等参加的论证座谈会,经认真研讨,反复修改,形成《夜市场地租赁经营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合同示范文本》),于8月14日正式发布使用。

据介绍,《合同示范文本》的正文共计15条,除了《合同法》规定的当事人基本信息、合同标的、双方权利、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法等一般条款外,还针对矛盾比较集中的保证金问题,设置了保证金条款,并在使用说明中提出,“建议出租方对持有下岗证、低保证、残疾证的承租方,优先考虑签约或者给予适当优惠”。

据悉,吉林省市场监管厅将在全省范围内大力推广《合同示范文本》,以节约出租方制定合同的法律成本,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减少合同双方法律纠纷,形成公平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水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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