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闫锡坤)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市场监管局对市场销售的机动三轮车、四轮代步车开展专项整治。截至目前,全市共检查机动三轮车、四轮代步车销售企业109户,全部统一新建了销售主体台账。检查中,有15户销售主体未能提供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检查组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对其责令整改,并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及时安排部署,开展摸底排查。包头市市场监管局第一时间部署了全市机动三轮车、四轮代步车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各旗县区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职责,立即对各自辖区内机动三轮车、四轮代步车销售市场开展摸底排查、分类登记,全面掌握市场经营主体底数,为整治机动三轮车、四轮代步车市场经营秩序奠定基础。
强化市场监管,依法严厉查处。该局认真组织各旗县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机动三轮车、四轮代步车销售企业开展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未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或伪造认证证书以及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查处的市场监管领域的违法违规问题及时发布警示信息,不断规范市场秩序。
注重消费维权,畅通举报渠道。按照“有诉必接、接诉必查、查诉必果”的要求,及时受理、快速调处消费者投诉举报,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确保投诉举报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强化年报公示,夯实信用监管。指导旗县区市场监管部门持续深化事中事后监管,积极督促市场主体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时年报公示,强化对机动三轮车、四轮代步车市场经营主体的信息监管。加大对违法经营者相关行政违法信息归集力度,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时向社会公示,促进行业自律,会同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加大对违法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联合惩戒力度,使其“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