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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市场监管局:“一日三巡” 强力推进

2020-07-28 15:05:54 中国质量报

本报讯 (吕鹏飞)为确保长江流域“十年禁渔”工作落到实处,连日来,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市场监管局采取局所联动的方式,对农贸市场、餐饮服务单位、超市等重点场所开展早晨、白天、夜间“拉网式”一日三巡,严禁任何形式“长江鱼鲜”产品交易。

“这鱼是从哪里进的货?请你出示下索证索票。”自7月12日起,高淳区市场监管局抽调60名执法人员,每日分3个检查组对淳溪街道农贸市场水产经营户进行检查。执法人员现场仔细审核营业执照范围,询问水产品经营户的进货来源,认真核对索证索票,督促经营户不得经营在禁渔区非法捕捞的渔获物,不得经营珍贵、濒危的水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不得经营无溯源凭证、来源不明的水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并向采购的市民耐心讲解禁捕政策。

在加强主城区淳溪街道专项检查的同时,该局组织其余7个分局加强各街镇辖区内日间常规监管。组织执法人员在辖区内检查商超、餐饮禁售江鲜规定落实情况,并与经营户签订禁售承诺书。同时,充分发挥综合行政执法效能,联合各街镇派出所、综合执法、水务等多部门,对石臼湖、固城湖、漆桥河、胥河沿线非法经营和捕捞湖鲜行为进行全面巡查,对发现的可疑渔船进行检查、劝离,对渔民开展宣传、劝阻,将地笼、渔网等捕捞工具拖上岸边,及时制止非法捕鱼行为。

餐饮业是禁捕退捕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店招、名片、菜单上均不得出现江鲜、湖鲜、野生等字样”,执法人员每日对城区餐饮单位进行集中检查,对菜单及广告宣传逐户“过筛子”排查,发现禁用内容的,立即督促经营者限期整改到位。在加强检查的同时,执法人员还加大现场宣传力度,要求餐饮单位不得以“江鲜”“湖鲜”等字样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诱导消费,并督促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确保货源可溯。

截至目前,该局共检查水产经营户847户次,督促23户门店整改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对1132户次餐饮单位加强菜单及广告宣传监督检查,督促62户整改店招及经营范围,督促34户整改菜单。“从检查结果来看,未发现违禁渔获物,但部分摊位索证索票意识淡薄。下一步,我们将以农贸市场、餐饮单位为重点,进一步加强索证索票及广告宣传全方位监管,从严从实抓好禁捕退捕工作。”高淳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说道。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水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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