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商务部举办专题新闻发布会,公布了31个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三批“最佳实践案例”。其中,浙江自贸试验区有4个入选,入选数量跟湖北自贸试验区并列全国第一。
据了解,此次第三批“最佳实践案例”中,浙江自贸试验区提供的四项案例分别是:“海上枫桥”海上综合治理与服务创新试点、海洋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竣工测验合一”改革试点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
浙江省自贸办副主任、省商务厅总经济师朱军出席新闻发布会并介绍,这4个案例是浙江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的一个缩影。浙江自贸试验区挂牌两年多以来,坚持走首创性、差别化改革探索之路,特别在推进以油气全产业链为核心的大宗商品投资便利化、贸易自由化方面进行大胆探索实践,已梳理形成83项含金量较高的制度创新成果,具有“差别化突出”、“实效性显著”的鲜明特点,同时,注重全国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的复制推广。
朱军在回答记者提问时介绍,目前,浙江正着手在省内开放程度高、体制创新活跃、战略带动意义强的区域探索设置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区,充分调动各地积极性,在省级权限范围内开展差别化探索,进行深层次的改革创新,努力培育一批改革创新排头兵、对外开放新高地和区域发展增长极,将浙江自贸试验区的“改革试验田”效能发挥到最大。
在7月24日举行的浙江省上半年商务运行媒体通气会上,记者也了解到,目前,联动创新区建设实施意见已经纳入《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创新的若干措施》,将于近期由浙江省政府印发。浙江将争取2019年底前探索建设3个左右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区。
“探索建设浙江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区,目标是在联动创新区率先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改革经验,以此引领带动全省共享自贸试验区改革红利。同时,支持联动创新区发挥自身特色优势,探索形成一批具有代表性、体现浙江特色的改革创新经验,发展更高层次开放型经济。并且为浙江自贸试验区增设新的片区作准备打基础,成为浙江自贸试验区扩区的基础区、先行区。 ”浙江省商务厅自贸区处副处长任锦群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