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交通运输部签署口岸合作备忘录
合力推进交通运输和对外贸易平稳较快发展 中国质检网消息(记者 吴曼)2月8日,国家质检总局、交通运输部在北京签署《关于加强进出口监管提高口岸工作效率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旨在进一步深化部门合作,加强口岸监管,提高服务效率,促进交通运输、对外贸易和国门经济科学快速发展。国家质检总局局长王勇、交通运输部部长李盛霖出席签署仪式并致辞,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魏传忠、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徐祖远代表合作双方签署《备忘录》。 王勇在致辞中指出,长期以来,交通运输部与质检总局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交通运输成为国际间交往最重要的纽带和战略资源。《备忘录》的签署标志着双方合作将进入一个新阶段,这对推进检验检疫通关便利化、促进我国外贸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国家质检总局及各级检验检疫机构将紧密结合辖区陆、海口岸检验检疫工作实际,按照《备忘录》的各项内容,逐条逐项地抓好责任落实,确保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李盛霖表示,交通运输和质检部门是口岸监管的重要部门。目前,我国口岸得到长足发展,一类开放口岸270个,公路、水路、航空口岸承担着全国90%以上的外贸运输量, 在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对外贸易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此次两部门签署《备忘录》,既是帮助运输和贸易企业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有效措施,也是促进交通运输、对外贸易和现代物流发展的有力举措。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与质检部门的沟通协作,共同提高口岸国际竞争力,促进交通运输、对外贸易的平稳较快发展,进一步提升开放型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 《备忘录》明确了两部门将在电子通关、口岸执法、危险品管理、疫病疫情防控、国际交流合作、定期沟通等六个方面深化合作:一是推进电子口岸建设,提高口岸进出效率。共同推进电子口岸相关政策、标准建设,建立信息交换平台,实现口岸监管信息共享,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及时性和预见性。二是建立执法联动机制,加强进出境货物监管。对进出境船舶(车辆)、集装箱、货物,积极推行联合查验监管,具备条件的地方可采取电子闸口放行的管理模式,有效打击逃避执法监管的行为。三是建立危险品管理合作机制,强化运输安全。组建进出口危险货物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联合专家组,建立口岸危险货物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开展危险货物运输相关法规及专业知识的联合培训。四是加强疫病疫情防控合作,共同维护国门安全。发生重大疫病疫情时,相互配合落实各项应急检疫措施,构建多层面联防联控机制,做到及时切断传染源,防止疫情传入传出。五是加强对外交流协作,共同维护国家利益。推动大湄公河次区域跨境人员货物便利运输、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间便利运输、中国与俄罗斯、蒙古国便利运输以及中韩陆海联运合作。积极推动中国凭祥——越南谅山的客运、货运直通车和商务直通车的开通。六是建立联席合作机制,密切双方联系。双方各指定一名部、局领导作为联席合作机制负责人,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和国家质检总局通关业务司分别负责机制内日常工作。指导和鼓励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海事管理机构、国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与检验检疫部门建立协作机制。 长期以来,国家质检总局与交通运输部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口岸合作关系。特别是去年,双方共同改善口岸环境,提升工作效率,积极应对金融危机,促进了运输和贸易的稳定增长。此次两部门签署合作备忘录,建立紧密务实的长效机制,对于进一步改善口岸环境,促进通关的便捷、高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备忘录签署后,国家质检总局通关业务司司长刘德平,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局长宋德星接受了中央电视台等媒体记者的采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