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登录 ·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要闻 总局动态 通知公告 政策法规   财经 行业扫描 企业风采 质量管理   论坛 政务问答 质检论文 观点PK台
质检 质量监督 检验检疫 通关检验 消费 抽查公告 产品召回 风险预警 视频 质检联播 在线访谈 质量播报
文化 漫画有话 质检生活 热点评论 维权 投诉反馈 执法行动 贸易救济 微博 食品安全 质检百科 质量提升
 
首页 | 视频首页 | 质检联播 | 质量播报 | 质检风采 | 在线访谈 | 投诉现场 | 维权视频 | 企业巡礼 | 其他视频 | 合作机构
 
滚动新闻:
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座谈会在北京举行
中国质量新闻网  2012-08-24 17:28:46

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座谈会在北京举行

    中国质检网消息   8月23日上午,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座谈会在北京举行。会议安排部署了23日下午至24日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申述论证会的各项工作,提出了深入落实《质量发展纲要》、进一步开展质量强市活动的要求。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刘平均出席会议并讲话,总局总工程师刘卓慧主持会议。

    刘平均在讲话中分析了当前质量工作面临的形势,强调了“质量强市”工作的重要性,对各级政府一直以来对质量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他说,今天,30个城市的市领导亲自带队参加“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申述论证会,表明了各级政府对质量工作的高度重视。对一个城市来说,质量体现的是这个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是城市的形象和信誉。城市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主体功能区,是建设质量强国的基础,因此,加强质量工作、坚持以质取胜是一个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建设质量强市是推动城市发展方式转变、扭转质量安全严峻形势、提升人民生活质量的迫切需要和内在要求。他要求,各地要结合实际,将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作为城市发展战略的核心内容,制定明确清晰的城市质量发展规划,把争创质量强市与质量状况分析报告、知名品牌建设、质量工作绩效考核、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政府质量奖励制度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落实一系列当前和长远、宏观和微观相结合措施,保障质量安全,提升质量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对质量日益增长的需求。

    据悉,接下来1天半的时间,30个申报城市将开展“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的角逐。申述论证会分为城市风采展、主体申述、补充陈述、答辩交流4个程序,由评审咨询专家现场评审打分,提出初审结论,质检总局将根据专家论证情况,对符合要求的城市批准开展创建活动。获批城市在24个月内完成创建工作,经质检总局考核验收、公示后,授予“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称号。

    质检总局质量管理司负责人表示,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是根据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2年行动计划》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一项活动。质检总局在全国部分地区进行了调研、座谈,2012年4月制定了《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活动指导意见》,7月印发了《关于开展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活动的通知》,联合工信部、国家旅游局等部门深入推进。进入本次申述论证阶段的30个城市,由各省(市)“质量兴省(市)”领导小组或省级政府审查推荐,并在征求地方人大、政协和城市百姓意见的基础上,以有关城市政府名义正式向质检总局提出申请。参加申述论证会的30个代表团成员,分别由各地市分管质量工作的政府领导带队,质检、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和建设、商务、环保、旅游、口岸办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文/马文生 杜 吟  视频/罗茗 何文坚

文/马文生 杜 吟 视频/罗茗 何文坚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39548。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传真至010-84636699-1239,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我要评论  查看评论
本站介绍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