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南京市玄武区市场监管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辖区内某餐饮店的切配间内正在销售成品蜜汁叉烧、蜜汁排骨等五种烧腊菜肴,而加工间货架上摆放着一罐已开封使用的“狮头”牌复配食品添加剂 复配着色剂“日落色”(俗称“日落黄”)。执法人员现场对加工的成品进行了专项抽检,其中蜜汁叉烧和蜜汁排骨检验检测结论均为:日落黄及其铝色淀(以日落黄计)为问题项目。
经调查,该店为了让产品色泽亮丽、诱人,其根据自己的配方,在腌制蜜汁叉烧和蜜汁排骨原料的过程中超范围添加日落黄。该店在卤肉制品中超范围添加复配食品添加剂 复配着色剂“日落色”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第三十四条 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之规定。
最终,玄武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该店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食品安全知识小贴士
食用色素又称着色剂,是赋予和改善食品色泽的物质,属于食品添加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明确规定了允许使用食用着色剂的使用范围及使用限量或残留量。上述提到的复配着色剂“日落色”,规范名称是“日落黄及其铝色淀”,俗称“日落黄”,是我国批准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具有着色的功能。按照标准规定,其使用范围限于糕点、水果调味糖浆、饮料等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