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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超市大米过期9小时,是火眼金睛还是碰瓷?

2022-04-19 15:39:40 厦门市场监管

购买大米、举报过期,全程操作“一气呵成”;坐地起价、敲诈超市,还发朋友圈炫耀!最近,厦门市海沧区市场监管局受理了一起“碰瓷维权”。

一气呵成的买米流程?

事有蹊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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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上午8:20,海沧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消费者温某举报,称辖区某超市禹州店销售过期大米,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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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温某购买的米是“牧马湖丁优米”,保质期限至2022年2月28日,温某举报时大米正好超过保质期9个小时。

刚过期就举报?会有这么巧的事?执法人员觉得事有蹊跷,于是调取了相关监控。

监控显示,8点04分温某进入超市并径直走向大米售卖区域,毫不犹豫地拿起“牧马湖丁优米”前往收银台结账。

8点08分付款成功后立即再次进入超市的大米售卖区域,要求超市赔偿并拨打了举报电话。

全程操作可谓“一气呵成”,没有通常购买的查看、对比、挑选,而且温某买完立即举报维权,要求调查却不需要组织调解……这番操作,与一般消费者的反应相去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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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超市还坐地起价

“碰瓷”证据确凿

执法人员继续深入调查,在查看超市店长与温某的聊天记录后发现,温某竟私下敲诈超市要求“私了”。短短五天内坐地起价,“私了”金额从600元涨至1000元,理由是“前往处理赔偿的路费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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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如此,温某还发了一条朋友圈“炫耀”,配上执法人员现场处理图,“碰瓷维权”证据确凿。

执法人员要求超市下架过期大米,鉴于超市是初次违法,后果轻微且及时改正,对其不予立案处理。而温某因举报内容,不属于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未能获得举报奖励, 执法人员劝诫其合理使用投诉举报权,避免碰瓷式维权,导致自身违法。

(责任编辑: 陆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