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台州市市场监管局结合疫情防控最新形势发展需要,全面升级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出台台州市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工作规范,实施“七个落实”“三个严”,对市场主体和市场监管部门防疫职责进行再要求再细化。
(一)落实主体责任
完善市场疫情防控制度,做好员工及市场经营人员信息采集、管理工作,完善台账登记,储备足够口罩、手套、消毒剂等防疫物资,设置应急处置区域,长效落实市场内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二)落实健康监测
每日对员工及市场经营人员健康状况(体温、健康码、行程卡、疫苗接种等)进行监测,所持健康码为红色、黄色的,不得在市场内开展日常工作和经营活动,对经营进口冷链食品等高危风险的从业人员进行定期核酸筛查和新冠肺炎疫苗接种。
(三)落实小门管控
在市场入口显著位置张贴健康码图示,设置体温测量设备,滚动播放防疫宣传,落实专人把守小门,严格两码查验、体温测量、口罩佩戴等措施,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登记报告并阻止消费者入场。
(四)落实清洗消毒
加强公共物体表面、公共通道等重点区域定期清洁消毒,每天清洁消毒两次,公共卫生间、市场垃圾等易腐环境“日产日清”,保持市场经营场所空气流通。
(五)落实食品安全
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经营的要设置防蝇、防尘设施,生熟分开,货款分离,食品经营摊位做到一日一清洁,及时冲洗活鱼交易与宰杀场所,禁止出售野生动物和活禽交易。
(六)落实索证索票
严格执行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及时检查“浙冷链”“浙食链”等食品赋码情况,无浙冷链或浙食链二维码标识、未索证索票和来源不明的食品,一律不得销售。
(七)落实闭环管理
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对违反防疫规定、屡教不改的市场经营户,采取信用扣分、停业、离场等惩戒措施。出现疫情时,市场主办方、场内经营者立即停止营业、封闭管理,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并报告当地防疫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三严
(一)严抓防控措施落实
督促市场举办方进一步巩固落实好“四个一律”和“三个到位”的防控要求,建立重点市场联络员制度,明确相关职责,开展农贸市场测温、亮码、戴口罩等防疫措施检查。对两次以上防疫措施不到位的市场,在征得属地防控办同意后,坚决予以停业、休市等处置。
(二)严守冷链食品安全
防范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的风险,加大对辖区农贸市场冷链食品安全监管的巡查力度,全面检查“浙冷链”“浙食链”等食品安全,符合立案条件的,要严肃立案查处。
(三)严保供给物价稳定
密切监测农贸市场运行和供应价格情况,坚决打击随意涨价、哄抬物价、囤积居奇、以次充好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违法行为,配合相关部门保障防疫物资和食品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