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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11.5万元!宜春市中山路步步高超市销售含“克伦特罗(瘦肉精)”牛肉

2021-12-07 10:18:55 大江网

大江网/宜春头条客户端讯 记者曾志翔报道:近日,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江西第七批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其中,曝光了宜春市市场监管局查处的江西步步高商业连锁有限公司宜春市中山路店销售含“克伦特罗”(瘦肉精)牛肉案。

根据宜春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查计划,宜春市市场监管局于2021年4月30日对江西步步高商业连锁有限公司宜春中山路店进行牛肉抽样检验。5月17日接江西食品发酵研究所检验报告显示江西步步高商业连锁有限公司宜春中山路店销售的牛肉含有“克伦特罗”(瘦肉精),判定为不合格。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未提出异议,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申请。

2021年5月18日,该局对江西步步高商业连锁有限公司宜春中山路店不合格产品开始进行核查,执法人员对该公司销售区、仓储区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实,当事人共购进2021-04-30批次牛肉18.5KG,货值为1369元,实际销售数量3.15KG,实际销售总金额290.54元,剩余牛肉因为品相原因被返回。

随后经南昌市、景德镇市、新余市市场监管局协查后查实:不合格牛肉为江西步步高商业连锁有限公司统一从景德镇云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采购,景德镇云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又委托其合作供应商高安市保发贸易有限公司执行采购计划,并送往新余云通物流服务有限公司,由新余云通物流服务有限公司直接配送各江西步步高商业连锁有限公司各门店。5月21日,该局对当事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违法行为进行立案。

当事人销售上述批次含有“克伦特罗”(瘦肉精)的牛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2021年10月20日,该局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0.029万元,并处罚款11.5万元;罚没款合计11.529万元。涉嫌犯罪线索已及时移送公安部门并已立案。

(责任编辑: 陆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