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10月18日消息(记者 张野)今年8月,万宁市礼纪镇陈某育在自己开办的屠宰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被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现场查获,经查,陈某育开办的生猪屠宰点并非政府定点的生猪屠宰点,近日,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向陈某育处以6万元罚款的处罚。
据介绍,被执法人员发现时,陈某育正在从事生猪屠宰活动,屠宰点地面上有1头已屠宰完毕的生猪胴体和新鲜的血水、猪毛及猪碎肉等;屠宰点现场还发现了3头待宰的生猪及一批屠宰工具。
经对现场屠宰点待宰生猪及生猪胴体(生猪肉产品)进行称重,3头生猪共计351公斤;1头生猪胴体(生猪肉产品)为111.6公斤,结合市价格认证中心提供的价格,认定陈某育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涉案货值金额为9698.40元。
依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规定要求,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陈某育关闭违法开办的屠宰点,当场没收3头待宰生猪及相关屠宰工具,并对陈某育处以6万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