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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莘县永旺食品生产的乌鸡再上抽查黑榜

2021-10-11 17:05:18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刘泽慧)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7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通告,本次抽检共涉及27大类食品307批次样品,发现的主要问题为生物毒素、农兽药残留超标、重金属污染、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质量指标不达标等。

其中,北京诚惠凯旺商贸中心销售的、来自山东省聊城市莘县永旺食品有限公司的乌鸡,甲氧苄啶残留量为191μg/kg,标准值应为≤50μg/kg,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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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甲氧苄啶为抗菌增效剂,常与磺胺类药物一起使用。长期食用甲氧苄啶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引起恶心、呕吐等反应。本次鸡肉中甲氧苄啶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在养殖过程中为快速控制疫病,违规加大用药量或不遵守休药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产品中的药物残留量超标。

中国质量新闻网此前曾报道,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管局于7月23日发布过关于6批次不合格食品抽检公告中,北京汤城小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海淀五棵松分公司销售的、莘县永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乌鸡就曾因恩诺沙星超标不合格。

第三方平台信息显示,莘县永旺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3月25日,法定代表人赵自鑫,注册资本500万元。

(责任编辑: 陆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