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7月30日消息(记者 蒙健 文/图)近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1年第21期食品安全抽检情况通告,该局近期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茶叶及其制品2大类食品共184批次,其中有5批次食用农产品检出不合格。记者了解到,此次抽检不合格的5批次食用农产品包括芹菜、芒果螺、花蛤、黄塘鲺。
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包括,东方市第三市场王慧蔬菜摊销售的芹菜、东方市第三市场符兰英菜类摊销售的芹菜,均检出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虽然不会导致急性中毒,但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的不良影响。
三亚吉阳乐天城市场吴国富海产品摊销售的芒果螺,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中将氯霉素列入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
三亚吉阳乐天城市场吴国富海产品摊销售的花蛤,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根据规定,恩诺沙星在其他动物(牛、羊、猪、兔、家禽、鱼除外)的肌肉中最大残留限量为100μg/kg。
儋州西联南珠农贸市场赵壮娇鱼摊销售的黄塘鲺,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据了解,硝基呋喃类药物及其代谢物为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
记者了解到,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经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并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责令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防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