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严厉打击农村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自2020年10月起山东省开展了为期一年的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近期,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第六批典型案例,其中包括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简称经区)韩乐坊每日隆韩品生活超市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和未经检验检疫的肉类制品案。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在对位于城乡接合部的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韩乐坊每日隆韩品生活超市进行执法检查时,现场发现当事人货架上陈列的80件常温进口预包装食品无中文标签、冰箱内323件冷藏冷冻进口预包装食品无中文标签和合法来源证明,其中18件肉类制品未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文件。
经查,当事人存在进口食品标签不符合规定、肉类制品未经检验检疫、进货时未查验相关证明文件的违法行为,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第三十四条第(八)项及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2021年6月,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及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警告、没收违法经营食品、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11.3453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