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528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18次、不合格样品10批次,包括1批次牛蛙和1批次鳝鱼,恩诺沙星均不合格,情况通告如下:
一、徐州市睢宁县梁氏水产品批发部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含量107μg/kg,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100μg/kg)。检验机构为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
二、徐州雨润农副产品全球采购中心杨某销售的鳝鱼,恩诺沙星含量386μg/kg,超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100μg/kg)3.86倍。检验机构为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
恩诺沙星属第三代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长期食用恩诺沙星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在人体中蓄积,进而对人体机能产生危害,还可能使人体产生耐药性菌株。
鳝鱼及牛蛙中恩诺沙星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在养殖过程中为快速控制疫病,违规加大用药量或不遵守休药期规定,致使产品上市销售时的药物残留量超标。
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设区市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