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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残留超标!山东聊城食品抽检9批次不合格

2021-07-28 16:53:45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聊城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聊城市市场监管局对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糕点、酒类、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餐饮食品共13大类食品288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检出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中的9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了农兽药残留超标、生物毒素、重金属污染、微生物污染、其他污染物超标问题。

不合格样品情况通报如下:

在本次抽检结果不合格样品中,冠县东宣迪商贸有限公司所经营的“韭菜”经检测,甲拌磷含量高达8.3mg/kg,标准值应为≤0.01mg/kg,不合格样品超标830倍。

天眼查显示,山东聊城市冠县东宣迪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月8日,注册资本100万。公司目前经营范围包括服装、日用百货、黄金珠宝、箱包、电子产品、化妆品、文体用品、水产、蔬菜、肉食、乳制品、餐饮服务等。

信用中国显示,2021年5月25日,山东聊城冠县东宣迪商贸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被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5000元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

此外,在2020年11月至2021年4月期间,山东聊城市冠县东宣迪商贸有限公司还因多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受到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

目前,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立案调查,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责任编辑: 郑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