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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澳麦食品公司黑芝麻糊霉菌超标 曾多次因食安问题受处罚

2021-05-26 18:10:23 中国网食品

近期,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1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20号)。

其中,廊坊保龙仓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山东澳麦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手磨纯香黑芝麻糊(齊香斋商标,生产日期:2020/8/28),霉菌检测值为70CFU/g,70CFU/g,90CFU/g,60CFU/g,90CFU/g,标准规定为n=5,c=2,m=50,M=10²CFU/g。

霉菌是自然界中常见的真菌,食品中霉菌超标原因可能是加工用原料受霉菌污染,或者是产品存储、运输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流通环节抽取的样品被霉菌污染。霉菌污染可使食品腐败变质,破坏食品的色、香、味,降低食品的食用价值。

值得注意的是,山东澳麦食品工业有限公司此前多次因食安问题受到行政处罚:

根据济宁市兖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4月23日发布的处罚决定(处罚决定文书号:济兖市监行处〔2021〕159号),标称山东澳麦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酸奶果麦脆(方便食品)霉菌超过食品安全标准,被没收违法所得500元并处罚款50000元。

根据济宁市兖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4月15日发布的处罚决定(处罚决定文书号:济兖市监行处〔2021〕057号),山东澳麦食品工业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被没收违法所得800元并处罚款5000元。

根据济宁市兖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月26日发布的处罚决定(处罚决定文书号:济兖市监行处〔2020〕0350号),山东澳麦食品工业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被没收违法所得200.00元并处罚款10000.00元。

根据济宁市兖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3月5日发布的处罚决定(处罚决定文书号:济兖市监行处〔2019〕0269号),山东澳麦食品工业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被没收违法所得1088.00元并处罚款10000.00元。

根据济宁市兖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7月16日发布的处罚决定(处罚决定文书号:济兖市监行处〔2019〕0106号),山东澳麦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预包装食品“澳麦燕麦片”,被没收违法所得904.00元并处罚款5000.00元。

根据济宁市兖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5月21日发布的处罚决定(处罚决定文书号:济兖市监行处〔2019〕0088号),山东澳麦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预包装食品“齐香斋蜜乳”,被没收违法所得984.00元并处罚款5000.00元。

除此之外,根据济宁市兖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11月16日发布的处罚决定(处罚决定文书号:济兖市监行处〔2020〕0326号),山东澳麦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因违法使用医疗用语发布广告,被罚款5000元。

(责任编辑: 陆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