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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发布丨反食品浪费法:严禁炒作"大胃王吃播"现象 违者最高罚10万元

2021-04-30 22:56:44 中国网

中国网4月30日讯(记者 董小迪)4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以下简称“反食品浪费法”)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审议通过,开始正式施行。该法明确了机关、学校、餐饮服务经营者、旅游经营者等各类主体的行为义务和违法处罚方法,并对曾引发热议的“大胃王吃播”作出回应。

根据反食品浪费法,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应带头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餐饮服务经营者应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不得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

餐饮服务经营者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明显浪费的,同样由上述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设有食堂的单位应制定、实施防止食品浪费措施,学校应加强食堂餐饮服务管理,旅游经营者应引导旅游者文明、健康用餐,食品经营者应对其经营的食品加强日常检查。

设有食堂的单位未制定或者未实施防止食品浪费措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造成严重食品浪费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对曾引发热议的“大胃王吃播”现象,反食品浪费法中也有回应,明确禁止新闻媒体制作、发布、传播宣扬量大多吃、暴饮暴食等浪费食品的节目或者音视频信息。

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音视频服务提供者制作、发布、传播宣扬量大多吃、暴饮暴食等浪费食品的节目或者音视频信息的,由广播电视、网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 莳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