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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陕西监管局对金钻石油出具警示函

2022-10-19 17:12:37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周旭阳) 近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发布《关于对金钻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及王虎财、王芳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公告称,经查,金钻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关联方宝鸡汇金鑫石油技术有限公司销售零部件3742.21万元,同时向其采购原材料452.97万元。金钻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未就上述关联交易所涉事项提前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虎财、董事会秘书王芳应对上述问题承担主要责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决定对金钻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及王虎财、王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责任编辑: 陆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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