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中国质量新闻网油品资讯!
在线投诉 | 维权投诉: weixin.tousu.cqn.com.cn
您当前位置: 油品频道>>消费维权>>

兴隆县瑞丰加油站因偷税、编造虚假计税依据被罚款8.3万余元

2022-09-27 16:50:05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河北)网站显示,兴隆县瑞丰加油站因偷税、编造虚假计税依据被处罚。

行政处罚书详情显示,兴隆县瑞丰加油站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1.存在采取不列、少列收入,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等手段进行偷税的违法行为。2019年1月至2022年4月,采取将无票购入的成品油不入账处理、部分无票销售收入不入账处理、部分无票销售收入通过负责人个人银行账户结算等方式,账外经营,申报的销售收入与实际取得的销售收入不符,少缴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税款。

2.存在编造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虚假计税依据行为。

3.存在利用偷税手段骗取留抵退税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国家税务总局承德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对其作出处罚罚款8.349220万元。

(责任编辑: 陆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