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据山东省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市北分局信息披露,青岛益青源加油站有限公司因无证排污,被处以罚款30.5万元。
图源:青岛市生态环境局网站
“青环罚字〔2022〕02001号”行政处罚书显示,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市北分局于2022年5月7日对青岛益青源加油站有限公司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大气污染物案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单位实施了在青岛市市北区营口路81号-1营业,自2022年4月26日起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处以罚款30.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