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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 山东路油油气管理有限公司第十二加油站被罚

2022-08-02 15:15:37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讯 近日,信用中国(山东)公布关于山东路油油气管理有限公司第十二加油站的行政处罚决定。


图源:信用山东

聊环罚〔2022〕2-023号行政处罚书显示,2022年6月14日,山东省大气督导帮扶组对山东路油油气管理有限公司第十二加油站进行现场检查,并对加油油气回收系统的气液比现场检测发现以下环境违法行为:现场抽测6把加油枪,其中1把加油枪存在气液比不合格(8号加油枪气液比为1.6)问题。该问题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四)项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四)项规定,聊城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对其作出处罚罚款2万元。

(责任编辑: 陆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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