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河北)网站显示,中海油销售天津有限公司沧州西客站加油站因环境违法,被沧州市生态环境局运河区分局处以罚款6万元。
(图源:信用河北网站)
据悉,2022年5月12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对中海油销售天津有限公司沧州西客站加油站进行了抽查检测,并委托北京尧阁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分别对该加油站加油机及油罐进行现场检测。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正在营业,加油站油气回收气液比不合格,油气回收装置未正常运行。该单位违反了《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 储油储气库、加油加气站、原油成品油码头、原油成品油运输船舶和油罐车、气罐车等,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油气回收装置并保持正常使用。
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第四项,沧州市生态环境局运河区分局作出沧运环罚﹝2022﹞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中海油销售天津有限公司沧州西客站加油站处以6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