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山东)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山东壳牌石油武城加油站因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案被罚6.5万元。
据悉,该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油气回收装置并保持正常使用,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四)项之规定,德州市生态环境局武城分局对山东壳牌石油有限公司武城加油站处以6.5万元罚款。
公开资料显示,山东壳牌石油有限公司武城加油站成立于2011年07月04日,注册地位于武城县古贝路49号东侧,法定代表人为陈青江。经营范围包括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汽油、柴油[闭杯闪点≤60℃](以上经营范围凭许可证有效期限内经营);卷烟、雪茄烟零售;食品及保健品销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