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杭州临安横路阮家加油站有限公司涉嫌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临应急罚[2022]第(33)号
被处罚人:杭州临安横路阮家加油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高立
主要违法事实:经现场检查及查阅相关台账资料,发现当事人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四)项
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元)的行政处罚
实施单位:杭州市临安区应急管理局
作出处罚决定日期:2022年4月12日
事项名称:杭州临安横路阮家加油站有限公司涉嫌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临应急罚[2022]第(33)号
被处罚人:杭州临安横路阮家加油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高立
主要违法事实:经现场检查及查阅相关台账资料,发现当事人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四)项
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元)的行政处罚
实施单位:杭州市临安区应急管理局
作出处罚决定日期:2022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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