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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升油箱加了84升汽油?市场监管部门现场调查!

2022-05-09 16:06:41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山东省临沂市高都市场监管所接市民拨打12345热线称其于本月在罗庄区高都街道某加油站内加92号汽油,该处显示其加入汽油84.36升,市民表示其车辆油箱总量为70升,要求相关部门落实查处该加油站。

接投诉后,高都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和投诉人联系了解情况,并到该加油站进行检查,经现场检查,加油机经临沂市检验检测中心(临沂市计量检定所)检验合格,有效期至2022年8月27日,打开加油机检查,内部铅封完好,无人为损坏。

在将情况反馈投诉人后,投诉人称,其车辆为GL8陆尊3.0版,已使用七八年,油箱容量70升,从来没加注过那么多油,仍心存质疑。经与投诉人沟通,本着为消费者和经营者负责的态度,投诉人同意再次到该加油站加满油,将车开到修理厂,经专业人员将油箱内汽油抽出,并用标准量筒现场测量,其车辆油箱内共抽出汽油93升。至此,投诉人表示凭车辆出厂说明书标注的油箱容量70升和自己猜测,错怪了加油站,深表歉意,称以后仍到该加油站加油并给予宣传,同时对高都所细致的工作表示感谢!

在此,市场监管提醒广大消费者,通常油箱容量是指油箱的安全容量,并非油箱的最大容量。根据《汽车燃油箱安全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要求,油箱的安全性能要满足“额定容量应控制在燃油箱最大液体容量的95%”,通常标注的油箱容量只是实际最大容量的80%~90%左右。油箱实际容量正常都超出厂家标称油箱容量,不同品牌汽车油箱超出容量也不同,同一品牌不同个体也有差异。(本文图片来源:临沂市消费者协会)

(责任编辑: 陆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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