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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福海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古雷石化基地热电联产南部二期项目节能审查意见

2022-04-01 14:33:51 福建省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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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海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报来《福建福海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古雷石化基地热电联产南部二期项目节能审查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经审核,我委审查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司关于古雷石化基地热电联产南部二期项目(项目编码:2201-350000-04-01-918324)节能报告。

二、项目建成投产后,主要能源消耗种类及年消费量为原煤1774293t、柴油92t,年供热量2889.44万GJ、供电量9.2865亿kWh。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67504tce(当量值)、35396.7tce(等价值)。项目供电煤耗147.9gce/kWh,供热煤耗38.03kgce/GJ,全厂综合热效率86.8%,热电比864%。

三、项目计划建成投产时间为2025年5月。项目新增能源消费量将纳入漳州市“十四五”期间能源消费统计范围,对漳州市“十四五”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有一定影响。建议漳州市、古雷港经济开发区政府节能主管部门加强辖区内新建项目的监督管理,严格控制高能耗项目,引进更多低能耗、高附加值项目。   

四、请你司严格落实该项目节能报告所提各项措施,严格按国家及我省的有关节能标准、规范进行具体设计、施工,积极采用新的节能工艺、设施和设备,选用国家推荐目录中的节能型产品。同时,进一步优化、细化节能措施,加大对生产过程中相关工艺和设备产生热量的回收利用,尽可能降低能源消耗。加强节能管理,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并使之有效运行。

五、项目建设内容、用能工艺、能效水平等如发生重大变动,或年综合能耗量超过本审查意见确定值10%及以上,你司应在开工建设前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项目建成投入生产、使用前,你司应自行对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结果报告。凡未形成验收报告的项目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六、请漳州市、古雷港经济开发区政府节能主管部门、发改部门依据本审查意见,对项目的建设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我委将适时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七、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3月25日

(责任编辑: 陆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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