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质量出品>>质量时评>>

监管“快递盲盒”不能有盲区

2024-04-10 13:29:08 中国质量报

□ 胡立彪

近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报道了韵达速递义乌某营业网点涉嫌违法售卖快递退件等问题,引起广泛关注。报道播出的次日,国家邮政局约谈韵达速递总部上海韵达货运有限公司,责令其严格落实对所属服务网络的统一管理责任,迅即整改违规问题,切实保护用户合法权益。

这一事件再次将“快递盲盒”问题拉入公众视野。近些年,“盲盒经济”快速发展,不断向更广的领域渗透。“快递盲盒”作为一种新玩法,吸引了越来越多的玩家。商家称,“快递盲盒”是从快递公司收购来的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快件(以下简称“无着快件”),可以论件或称重卖给消费者,消费者能买到啥全凭运气。“快递盲盒”精准击中了一些消费者的猎奇博弈心理,深受追捧,生意很火。

不过,售卖“快递盲盒”不具有合法性,消费者购买“快递盲盒”也会面临法律风险。《快递暂行条例》规定,除有关部门依照法律对快件进行检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私自开拆、隐匿、毁弃、倒卖他人快件。《快递市场管理办法》明确,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处理无着快件,并建立无着快件的核实、保管和处理制度,不得对其擅自处置。市场监管总局出台的《盲盒经营行为规范指引》也规定,无着快件不得以盲盒形式销售。

无着快件从快递公司网点流出并被以盲盒形式销售,暴露出快递运营企业管理上存在漏洞。从行业角度看,快递运营企业均应建立关于无着快件留存、处置的制度,但由于近些年快递公司过于追求业务扩张,忽视了内部制度建设的重要性,没有形成有效的监管闭环。一些快递网点在处理无着快件时很随意,而快递企业总部对此不闻不问,于是就出现了无着快件被当成“快递盲盒”售卖的乱象。

由于无着快件里的商品多种多样,消费者低价购买有时真的能够拆出物超所值的“惊喜”,这也让“快递盲盒”拥有不同于一般盲盒的更强圈粉能力。然而,“快递盲盒”的这种“优势”很快被一些商家“过度开发”,玩出了毛病——用假的包裹冒充“快递盲盒”。早在2020年就有媒体披露,网上销售的“快递盲盒”并非全都是来自快递公司的无着快件,其中很大一部分是假冒的。此次央视报道也证实了这一点:知情人士表示,一些“快递盲盒”里面装的是批发的小商品,包装外面直接贴上快递单。这些小商品很多是厂商处理的低价商品,质量很难保证。

针对网上热炒的“快递盲盒”现象,去年11月,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曾发出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小心“快递盲盒”套路——不少商家抓住消费者“以小博大”的心理动歪脑筋,将廉价批发来的小商品分装进不同快递专用盒,通过“精心”包装后,打上“海外原单”等标语,“李鬼”摇身变李逵,接下来,在商品评论区安排“低价开出数码产品”等表示“物超所值”“大惊喜”的“买家秀”,进而营造出“买到就是赚到”的假象。殊不知,消费者闭着眼购买的“快递盲盒”,却是销售者睁着眼打包的“套路礼盒”,消费者拆开盲盒有惊无喜,不仅没“捡漏”反而上当。

不管“快递盲盒”是真是假,销售这种盲盒的行为涉嫌违法这一点假不了。而要治理“快递盲盒”乱象,需要快递企业、电商平台和监管部门共同努力、形成合力。就快递企业而言,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加强退件处理流程全环节监管,同时,做好员工教育培训,提高其职业素养和守法意识。就电商平台而言,要把好平台准入关,对入驻商家相关资质进行严格核验,发现有售卖“快递盲盒”行为的商家,应果断将其逐出平台。就监管部门而言,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提高违法成本,确保惩罚机制起到足够的威慑作用。

《中国质量报》【观象台】

(责任编辑:水川)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江苏省兴化市“千垛美路”构成一幅美 ...

  • 世纪工程的质量“把脉人”——记“国 ...

  •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管局支持“涪陵白 ...

  • 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管局会同四川省广 ...

  •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开展“你点我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