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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近期制售假劣肉制品和农村假冒伪劣专项整治食品安全问题处置通报

2025-06-20 16:42:54 北京通州市场监管

关于近期制售假劣肉制品和农村假冒伪劣专项整治食品安全问题处置通报

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开展制售假劣肉制品和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现对检查中发现的4家门店违法违规的食品经营行为进行通报。

1.北京永兴京隆商店(苏建宾)

存在未按规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2.北京吴金海商贸有限公司

存在未按照包装规定的存储条件对食品进行储存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3.拾光街(北京)商贸有限公司

存在外卖平台刊载的非保健食品,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功能的违法行为,违反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2021修正)第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2021修正)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4.北京聚蚝阁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存在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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