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期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中,涉及我区5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银川市兴庆区苹柠生活超市经营的、标称由海城市广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果丹皮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5年2月26日,承检机构执行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在银川市兴庆区苹柠生活超市抽取1批次标称由海城市广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果丹皮(规格型号:散装称重;生产日期:2025年1月1日)。经检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区分局于2025年3月17日向银川市兴庆区苹柠生活超市书面送达《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和检验报告,并对该经营主体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经营主体购入该批次果丹皮10千克,货值金额198元,已全部售出。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区分局责令银川市兴庆区苹柠生活超市立即暂停销售不合格食品,同时启动召回程序。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强监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二、银川市兴庆区马力调味品丽景街店经营的、标称为西吉县兴隆焦玉龙三粉加工销售部生产的粉条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5年4月11日,承检机构执行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在银川市兴庆区马力调味品丽景街店抽取1批次由西吉县兴隆焦玉龙三粉加工销售部生产的粉条(规格型号:散装称重;生产日期:2024年12月5日)。经检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合格。
(二)生产环节风险控制情况。西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5月8日向西吉县兴隆焦玉龙三粉加工销售部书面送达《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和检验报告,并对该生产主体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生产主体生产该批次粉条500千克,已全部售出。
西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西吉县兴隆焦玉龙三粉加工销售部立即暂停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同时启动召回程序。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强监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三)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区分局于2025年5月9日向银川市兴庆区马力调味品丽景街店书面送达《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和检验报告,并对该经营主体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经营主体购入该批次粉条35千克,货值金额280元,已全部售出。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区分局责令银川市兴庆区马力调味品丽景街店立即暂停销售不合格食品,同时启动召回程序。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强监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三、永宁县望远镇米海峰粉条经销部经营的、标称为西吉县兴隆建兴三粉加工销售部生产的马铃薯粉条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5年4月11日,承检机构执行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在永宁县望远镇米海峰粉条经销部抽取1批次由西吉县兴隆建兴三粉加工销售部生产的马铃薯粉条(规格型号:散装称重;生产日期:2025年2月10日)。经检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合格。
(二)生产环节风险控制情况。西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5月8日向西吉县兴隆建兴三粉加工销售部书面送达《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和检验报告,并对该生产主体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生产主体现场未发现该批次马铃薯粉条。该生产主体对检验结果存在异议,于2025年5月12日提出复检申请,现正处于异议处置中。
西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西吉县兴隆焦玉龙三粉加工销售部立即暂停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同时启动召回程序。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强监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三)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5月8日向永宁县望远镇米海峰粉条经销部书面送达《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和检验报告,并对该经营主体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经营主体购入该批次粉条2625千克,货值金额21000元,已全部售出。
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永宁县望远镇米海峰粉条经销部立即暂停销售不合格食品,同时启动召回程序。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强监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四、永宁县望远镇远超海鲜经销部经营的冻青虾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5年4月10日,承检机构执行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在永宁县望远镇远超海鲜经销部抽取1批次冻青虾(规格型号:散装称重;购进日期:2025年4月7日)。经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5月9日向永宁县望远镇远超海鲜经销部书面送达《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和检验报告,并对该经营主体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经营主体于2025年4月7日从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南美渔星(济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购进该批次冻青虾20件240公斤,货值金额10800元,已全部售出。
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永宁县望远镇米海峰粉条经销部立即暂停销售不合格食品,同时启动召回程序。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强监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五、银川市兴庆区陈胜超酒坊经营的、标称为银川市金凤区宁土匠酒坊生产的高粱原浆(白酒)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5年4月10日,承检机构执行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在银川市兴庆区陈胜超酒坊抽取1批次由银川市金凤区宁土匠酒坊生产的高粱原浆(白酒)(规格型号:散装称重,酒精度:53%vol;生产日期:2023年11月15日)。经检验,“三氯蔗糖”项目不合格。
(二)生产环节风险控制情况。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凤区分局于2025年5月16日向银川市金凤区宁土匠酒坊书面送达《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和检验报告,并对该生产主体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生产主体于2023年11月15日生产该批次高粱原浆(白酒)250公斤,截止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已销售165公斤,还有85公斤未销售。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凤区分局责令银川市金凤区宁土匠酒坊立即暂停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同时启动召回程序,对尚未售出的该批次85公斤高粱原浆(白酒)实施扣押措施。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强监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三)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区分局于2025年5月12日向银川市兴庆区陈胜超酒坊书面送达《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和检验报告,并对该经营主体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经营主体从银川市金凤区宁土匠酒坊购进该批次高粱原浆(白酒)25公斤,已全部售出。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区分局责令银川市兴庆区陈胜超酒坊立即暂停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同时启动召回程序。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强监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目前,上述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待核查处置完毕后再将处置情况予以通告。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进行反映。
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