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8期
根据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中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我区的1家食品生产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贵州泓旺水业有限公司涉嫌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12月17日,我局从国家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系统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报告为编号:C4EB18004C4F6030280),修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贵州谱尼测试技术有限公司对修文县龙场镇沈朝军桶装水经营部经营的可可冰泉包装饮用水(批次为:2024年11月11日)进行抽样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该产品生产者为贵州泓旺水业有限公司。当日我局执法人员到当事人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仓库有同批次不合格产品,故我局执法人员现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同时送达检验报告等文书,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不申请复检。12月20日报局领导批准予以立案。执法人员依照法定程序对当事人进行询问并提取相关证据,现已查清违法事实,予以调查终结。
经查明,当事人生产经营的可可冰泉包装饮用水(批次为:2024年11月11日)销往修文县龙场镇沈朝军桶装水经营部经营,经修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贵州谱尼测试技术有限公司检验,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GB 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要求,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不申请复检。该批次可可冰泉包装饮用水共生产了60桶,已全部销售完毕,生产成本1.1元/桶,销售价为1.4元/桶,故违法所得共计18元,货值金额84元。
(三)观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监督该企业及时整改。在收到检验报告之日,该企业开展了自查活动。
(四)该企业已于2024年12月20日张贴召回公告。
(五)其他风险控制措施。
我局已安排辖区各市场监管分局对辖区内各企业进行检查,要求各企业在购进、销售时加大自查、自检力度,避免不合格产品流入超市。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观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贵阳市观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