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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观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第111期)

2024-11-20 14:58:56 观山湖区人民政府网站

观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第111期

根据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中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我区1家便利店。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贵阳观山湖区玉香食杂店经营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生花生米)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9月29日,我局接到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贵州博联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当事人经营销售生花生米的不合格检验报告(报告为编号:№: SP240827059),该批次生花生米黄曲霉毒素B₁项目不符合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日我局执法人员到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并送达检验报告,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检查未发现货架及仓库有同批次不合格产品,故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未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同日报局领导批准予以立案。

(二)经查明,当事人经营的生花生米于2024年8月13日在贵阳市甘荫塘的贵阳市南明区小岳花生粮油经营部购进(产品销货清单品名花生米红),该批生花生米共购进1件大概20kg左右,购进价为1件240元即12元/kg,售价为18元/kg,故违法所得为120元,上述产品已经全部卖完无库存(含用于抽检部分)。无该批次库存。

(三)观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监督该便利店整改。在收到检验报告之日,该企业开展了自查活动。

(四)销售企业贵阳观山湖区玉香食杂店已于2024年7月9日张贴召回公告及进行退货赔偿。

(五)其他风险控制措施。

我局已安排辖区各市场监管分局对辖区内各企业进行检查,要求各企业在购进、销售时加大自查、自检力度,避免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观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观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12日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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