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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流通环节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2期)

2024-04-30 16:31:47 宁波市市场监管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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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流通环节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2期)

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 食品流通环节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24年第3期)》,涉及我县3家食品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象山绿篱配送有限公司销售的圆椒、生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4年3月7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象山绿篱配送有限公司销售的圆椒(购进日期:2024年3月7日;规格:散装)、生姜(购进日期:2024年3月7日;规格:散装)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浙江宏正检测有限公司检验,其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市场监管部门对经营单位象山绿篱配送有限公司的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情况及依法采取的扣押等措施。2024年4月7日执法人员对象山绿篱配送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经检查抽检批次圆椒、生姜已全部售出。

(三)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监督企业暂停销售、召回不合格产品,以及对召回产品采取销毁、无害化处理等措施情况。该企业对检测结果无异议,已发出召回通告,产品召回量为0。执法人员已对象山绿篱配送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无

二、象山九和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销售的圆椒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4年3月6日县局对当事人在象山县丹西街道园中路144号销售的圆椒(2024年3月6日进货)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浙江宏正检测有限公司检验,噻虫胺项目检验结果不符合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 2024年4月7日执法人员对位于象山县丹西街道园中路144号的象山九和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经检查该批次圆椒已全部销售,无库存。

(三) 已责令当事人张贴召回告示、无召回数量;执法人员已对象山九和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无

三、浙江象山七财金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生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4年3月6日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浙江象山七财金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生姜进行了食品安全抽样检测,经浙江宏正检测有限公司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市场监管部门对浙江象山七财金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实施现场检查的措施。2023年4月3日执法人员对位于象山县墙头镇七里亭村的浙江象山七财金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经检查该批次生姜29斤,已销售完毕。

(三)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监督经营者暂停销售、召回不合格产品,以及对召回产品采取销毁、无害化处理等措施情况。2024年4月3日,当事人向被配送的单位召回已售出的生姜。因时间过长,未能召回。执法人员已对浙江象山七财金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无

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29日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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