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流通2024年第03期)
2024年1月,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流通环节抽检工作中发现有1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上述不合格食品由余姚辖区内食品经营单位采购销售,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浙江家家福超市有限公司余姚泗门店销售的香蕉
(一)2024年1月16日,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浙江家家福超市有限公司余姚泗门店销售的香蕉(购进日期:2024-01-13)进行了流通领域抽样检验,经浙江宏正检测有限公司检验,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报告编号No:202400729)。
(二)我局于2024年2月7日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结果告知书(附上述检验报告),并开展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于2024年1月13日当天采购了香蕉1箱13kg,于当天全部卖给散客,案发后落实召回程序但无召回结果。
(三)我局依法监督该当事人对不合格食品进行召回,并对当事人涉嫌经营不合格香蕉的行为立案调查。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