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广岛) 近日,莱阳市焕清调味品有限公司因食品质量不合格被市场监管部门通报。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的2023年第39期食品抽检信息显示,标称莱阳市焕清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芝麻油(生产日期/批号:2022/11/16,规格型号:400毫升/瓶),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据悉,乙基麦芽酚是一种香味改良剂、增香剂,对食品中原有香味的调和、改善和增效具有显著效果,是允许使用的食品用合成香料。但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的规定,植物油脂中不得添加食品用香料、香精。而该款芝麻油中乙基麦芽酚检测结果为117µg/kg。
据了解,长期食用乙基麦芽酚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
对此,中国质量新闻网尝试致电莱阳市焕清调味品有限公司了解产品抽检不合格的相关情况,截至发稿时,对方电话未能接通。
目前,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公开信息显示,莱阳市焕清调味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是一家以从事食品制造业为主的企业。该公司的经营范围涉及:食品添加剂销售;水产品批发;水产品零售;塑料制品销售等。中国质量新闻网注意到,该公司因食品安全问题此前还被处罚。
据信用中国,莱阳市焕清调味品有限公司因未经许可生产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且标签虚假的芝麻油,违反《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于2023年10月27日被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6.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53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