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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易升鞋材有限公司被罚款2万元

2023-11-20 10:51:44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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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网站发布行政处罚信息【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粤中神湾执罚字〔2023〕133号】,涉及中山市易升鞋材有限公司。该公司在未经生态环境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使用燃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焚烧处理涂有油漆层的废旧木板、废塑料等固体废物,被罚款2万元。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中山市易升鞋材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2000671574857Q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杨晓云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粤中神湾执罚字〔2023〕133号

违法行为类型

《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项“禁止下列污染环境的行为:(二)使用未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的设施焚烧处理固体废物;”

违法事实

2023年8月8日,中山市神湾镇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对中山市易升鞋材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在未经生态环境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使用燃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焚烧处理涂有油漆层的废旧木板、废塑料等固体废物。

处罚依据

《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五十条第二款“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项规定,使用未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的设施焚烧处理固体废物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污染,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2(万元)

罚款金额(万元)

2.0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3-11-16

处罚机关

中山市神湾镇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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