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广岛) 11月3日,中国质量新闻网从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的2023年第39期食品抽检通告中获悉,慈溪豪硕粮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款植物调和油被查出质量不合格。
通告显示,标称慈溪豪硕粮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克拉纳”食用植物调和油(生产日期/批号:2023/6/15)(规格型号:1.8升/瓶),溶剂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此,慈溪豪硕粮油食品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该款食用油溶剂残留量检测结果为78.8mg/kg,标准值为≤20mg/kg。
据悉,溶剂残留量中的溶剂是指浸出工艺生产植物油所用的溶剂,国内一般为“六号溶剂”,溶剂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浸提溶剂后,没有在后续工艺中采取有效措施去除溶剂,或又将此类产品违规标称为压榨。食用油中溶剂残留量过高,长期接触会对人体的神经系统和造血系统有损害。
公开信息显示,慈溪豪硕粮油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是一家以从事农副食品加工业为主的企业。经营范围涉及食品销售及网上销售;农副产品、水果、蔬菜批发、零售等。
对此,中国质量新闻网尝试致电该公司了解产品抽检不合格的相关情况,对方接电话的人称是办公室工作人员,不清楚此事。
中国质量新闻网从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该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
中国质量新闻网对此事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