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青岛市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3年第12期),涉及即墨市蓝村锦绣前程大酒店采购的黄花鱼、即墨区佰合海滨百货店经营的长豆角等。
青岛市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3年第12期)
2023年3、4、5月份青岛市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15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即墨市蓝村锦绣前程大酒店采购的黄花鱼
(一)基本信息
即墨市蓝村锦绣前程大酒店采购的黄花鱼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产品控制和处置情况
2023年5月9日,执法人员向即墨市蓝村锦绣前程大酒店送达了《检验报告》等文书并依法进行现场检查。经调查,该单位共采购该批次不合格黄花鱼6斤,已全部销售完毕。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即墨市蓝村锦绣前程大酒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的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青即市监处罚〔2023〕430号。
二、即墨区佰合海滨百货店经营的长豆角
(一)基本信息
即墨区佰合海滨百货店经营的长豆角,经检验,经抽样检验,倍硫磷,噻虫胺、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产品控制和处置情况
2023年5月29日,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即墨区佰合海滨百货店送达了《检验报告》等文书并依法进行现场检查。经调查,该超市共购进长豆角6.05公斤,抽检用去2.17公斤,其它已全部销售完毕,且售出时间已久,无法召回。即墨区佰合海滨百货店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并且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即墨区佰合海滨百货店作出免予处罚,没收违法所得19.60元的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青即市监处罚〔2023〕351号。其供货商相关线索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三、利群集团即墨商厦有限公司销售的长豆角
(一)基本信息
利群集团即墨商厦有限公司销售的长豆角,经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产品控制和处置情况
2023年3月29日,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利群集团即墨商厦有限公司送达了《检验报告》等文书并依法进行现场检查。经调查,该公司共购进不合格长豆角10.5公斤,已全部销售完毕。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并且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免予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28.25元的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青即市监处罚〔2023〕408号。其供货商相关线索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四、青岛利客来集团即墨生活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辣椒
(一)基本信息
青岛利客来集团即墨生活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辣椒,经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产品控制和处置情况
2023年3月29日,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青岛利客来集团即墨生活广场有限公司送达了《检验报告》等文书并依法进行现场检查。经调查,该公司共购进不合格辣椒11公斤,已全部销售完毕。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并且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免予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1.98元的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青即市监处罚〔2023〕409号。其供货商相关线索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五、山东惠众源生活超市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长豆角
(一)基本信息
山东惠众源生活超市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长豆角,经抽样检验,噻虫胺、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产品控制和处置情况
2023年3月29日,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山东惠众源生活超市有限责任公司送达了《检验报告》等文书并依法进行现场检查。经调查,该公司共购进不合格长豆角13斤,已全部销售完毕。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山东惠众源生活超市有限责任公司销售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的违法行为罚没合计5018.2元。处罚决定书文号:青即市监处罚〔2023〕407号。
六、即墨区忠忠超市销售的沃柑
(一)基本信息
即墨区忠忠超市销售的沃柑经抽样检验,联苯菊酯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产品控制和处置情况
2023年5月15日,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即墨区忠忠超市送达了《检验报告》等文书并依法进行现场检查。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不合格沃柑24.8斤,已全部销售完毕。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并且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店作出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处罚决定书文号:青即市监不罚〔2023〕008号。其供货商已另案调查。
七、即墨区小门坎火锅店采购的黄瓜
(一)基本信息
即墨区小门坎火锅店采购的黄瓜经抽样检验,毒死蜱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产品控制和处置情况
2023年5月15日,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即墨区小门坎火锅店送达了《检验报告》等文书并依法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店共购进不合格黄瓜5.3斤,已使用完毕。当事人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即墨区小门坎火锅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黄瓜的行为罚款8000元。处罚决定书文号:青即市监处罚〔2023〕453号。
八、青岛市即墨区第二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使用的自消毒餐饮具(盘子)
(一)基本信息
青岛市即墨区第二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使用的自消毒餐饮具(盘子)经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产品控制和处置情况
2023年4月18日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青岛市即墨区第二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送达了《检验报告》等文书并依法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经营场所未发现同一批次自消毒餐饮具(盘子),执法人员现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一份,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处罚。
九、王延会销售的绿豆芽
(一)基本信息
王延会销售的绿豆芽,经检验,绿豆芽中含有6-苄基腺嘌呤(6-BA)项目不符合公告(2015年第11号)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产品控制和处置情况
2023年4月4日,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王延会送达了《检验报告》等文书并依法进行现场检查。经调查,该店共加工不合格绿豆芽135公斤,已全部销售完毕。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王延会销售不合格农产品的行为罚没合计5060元。处罚决定书文号:青即市监处罚〔2023〕347号。
十、即墨市鸿呈购物商场经营的海水虾
(一)基本信息
即墨市鸿呈购物商场经营的海水虾,经抽样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产品控制和处置情况
2023年6月2日,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即墨市鸿呈购物商场送达了《检验报告》等文书并依法进行现场检查。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不合格海水虾12公斤,已全部销售完毕。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即墨市鸿呈购物商场销售不合格海水虾的行为罚没合计5090元。处罚决定书文号:青即市监处罚〔2023〕526号。
十一、即墨区李宝红百货超市销售的馒头
(一)基本信息
即墨区李宝红百货超市销售的馒头,经检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产品控制和处置情况
2023年6月5日,青岛市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即墨区李宝红百货超市送达了《检验报告》等文书并依法进行现场检查。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不合格馒头20个,抽检用去5个,其余已全部销售完毕,无法召回。青岛市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即墨区李宝红百货超市销售不合格馒头的行为罚没合计50004元。处罚决定书文号:青即市监处罚〔2023〕404 号。
十二、即墨区农悦生活超市销售的桑葚
(一)基本信息
即墨区农悦生活超市经营的桑葚,经检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产品控制和处置情况
2023年6月5日,青岛市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即墨区农悦生活超市送达了《检验报告》等文书并依法进行现场检查。经调查,该超市共购进4斤桑葚,抽检用去1.62斤,其它的被自家人食用。青岛市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即墨区农悦生活超市销售不合格桑葚的行为罚没合计5002.92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青即市监处罚〔2023〕423 号。
十三、即墨区俊国水果店销售的芒果
(一)基本信息
即墨区俊国水果店销售的芒果经抽样检验,吡唑醚菌酯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产品控制和处置情况
2023年6月2日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即墨区俊国水果店送达了《检验报告》等文书并依法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店共购进不合格芒果110斤,已全部销售完毕。当事人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即墨区俊国水果店销售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芒果的违法行为罚没合计5033元。处罚决定书文号:青即市监处罚〔2023〕488号。
十四、即墨区丰收佳源果业行销售的草莓
(一)基本信息
即墨区丰收佳源果业行销售的草莓经抽样检验,烯酰吗啉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产品控制和处置情况
2023年6月5日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即墨区丰收佳源果业行送达了《检验报告》等文书并依法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店共购进不合格草莓100斤,已全部销售完毕。当事人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即墨区丰收佳源果业行销售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草莓的违法行为罚没合计5080元。处罚决定书文号:青即市监处罚〔2023〕534号。
十五、即墨区顺鼎饭店采购的鲤鱼
(一)基本信息
即墨区顺鼎饭店采购的鲤鱼孔雀石绿项目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产品控制和处置情况
2023年6月1日,执法人员向即墨区顺鼎饭店送达了《检验报告》等文书并依法进行现场检查。经调查,该单位共采购该批次不合格鲤鱼5公斤,已全部销售完毕。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即墨区顺鼎饭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的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青即市监处罚〔2023〕472号。
青岛市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