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10月11日,浙江省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山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3期)。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山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3期)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涉及本辖区2个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舟山市朱家尖李氏果品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舟山市朱家尖李氏果品店1批次杨梅的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为0.0258g/kg,该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
(二)经营单位风险防控情况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山分局依法于2023年5月16日向舟山市朱家尖李氏果品店送达了编号为SP-ZD230063的检验报告,并对经营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该批次不合格的杨梅。市场监管部门现场告知经营者及时采取措施控制风险,并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二、舟山市普陀区朱家尖朱彩波水果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舟山市普陀区朱家尖朱彩波水果店1批次杨梅的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为0.0448g/kg,该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
(二)经营单位风险防控情况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山分局依法于2023年5月16日向舟山市普陀区朱家尖朱彩波水果店送达了编号为SP-ZD230065的检验报告,并对经营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该批次不合格的杨梅。市场监管部门现场告知经营者及时采取措施控制风险,并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山分局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