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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糕鲜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2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被罚款10000元

2023-10-12 21:30:58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10月12日,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望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完成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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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望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报告(№: A2023-01-J772976)、( №: A2023-01-J772977),我区有2批次食品不合格。湖南糕鲜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糖潮糕手】牛油果奶油泡芙、【糖潮糕手】爆浆草莓冰面包,检出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我局对上述2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进行了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我局对湖南糕鲜生食品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责令其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召回不合格食品,限期进行原因排查及整改。经现场检查,该公司成品仓库内没有存放生产日期为2023-06-05的【糖潮糕手】牛油果奶油泡芙 、生产日期为2023-06-05的【糖潮糕手】爆浆草莓冰面包。经查,该公司于2023年6月5日生产【糖潮糕手】牛油果奶油泡芙160袋,共销售140袋;生产【糖潮糕手】爆浆草莓冰面包300袋,销售137袋。共计货值金额1900元。

2023年6月20日,该公司向我局提交《整改报告》,该公司在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展开召回,也没有收到消费者在使用该批次产品后出现身体不适的反馈。该公司开展原因排查,此批次产品出现不合格的原因为2023年6月5日因仓库管理员存储不当,对产品储存时,没有达到零下18摄氏度的储存要求,导致当日生产的产品不合格。查找到原因后,该公司立即进行整改,承诺加强生产管理,严格按照生产工艺流程进行操作。

我局对湖南糕鲜生食品有限公司经营经检验不合格食品的行为立案调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属于生产经营经检验不合格的食品的行为。本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没收违法所得102.2元,处罚款10000元,共计10102.2元上缴国库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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