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10月7日,江西省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42期)。
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42期 )
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的食品抽检中,涉及我辖区的1批次不合格食品已核查处置完,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江西省南康中学北校区经营的馒头
(一)食品名称:馒头;购进日期:2023-06-12;不合格项目:糖精钠(以糖精计)。
(二)风险控制
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稽查局南康分局按规定时间送达检验结果通知书至江西省南康中学北校区,并责令其立即停止经营超范围添加食品添加剂自制馒头。经核查,该学校食堂经营的涉案馒头共计150个(其中被抽样批次30个),销售150个。
(三)行政处罚
当事人经营自制馒头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50元,罚款53000元(处罚决定书编号:赣市市监稽南康处罚〔2023〕3063号)。
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