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9月26日,山东省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近期,在山东省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我市1批次食品不合格,为文登市渔香尚品大酒店经营的拌海蜇头(自制),铝的残留量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的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文登市渔香尚品大酒店经营的拌海蜇头(自制)
(一)产品控制情况
2023年7月5日,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文登市渔香尚品大酒店送达《检验报告》,并依法进行现场检查。经调查,文登市渔香尚品大酒店经营的拌海蜇头(自制),全部销售给检测机构,未流入社会。
(二)行政处罚情况
文登市渔香尚品大酒店经营的拌海蜇头(自制),铝的残留量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文登市渔香尚品大酒店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威市监综行处字〔2023〕105号。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按照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文登市渔香尚品大酒店进行了原因排查,并立即进行整改。
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