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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超过食品安全标椎限量的食品 重庆市佳禾食品有限公司被罚款5000元

2023-09-21 17:43:5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9月21日,重庆市渝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重庆市渝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在2023年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食品名称:鸡精调味料,抽样单编号:GZJ23500112654304021,被抽样单位:重庆市佳禾食品有限公司;检验结论: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SB/T 10371-2003《鸡精调味料》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生产日期:2023年5月30日,规格:454g/袋。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重庆市渝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重庆市佳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超过食品安全标椎限量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决定:1.没收不合格鸡精调味料196袋;2.没收违法所得24元;3.罚款5000元。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重庆市佳禾食品有限公司对不合格原因进行了排查,其产品不合格原因为:生产过程卫生条件控制不严。重庆市佳禾食品有限公司已进行了整改,并已进一步加强对相关员工的培训教育,强化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责任心。重庆市渝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并要求其落实食品生产主体责任,强化生产过程卫生条件控制。后续将继续强化对该企业的日常监管力度。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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