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9月19日,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3年食品生产流通环节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第20期)。
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食品生产流通环节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第20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和《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我区生产流通环节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福州市长乐区万星分公司销售的黄甲(精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受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对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福州市长乐区万星分公司销售的黄甲(精品)(购进日期:2023-07-19)进行复检,检验结论:黄甲(精品)中磺胺类(总量)、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项目不符合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及依法采取的查封扣押等措施。2023年8月17日,我局执法人员向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福州市长乐区万星分公司现场送达了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同批次产品。
(三)下架封存及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情况。我局依法监督该企业立即停止经营该批次产品并召回不合格食品。该企业依法主动暂停经营不合格食品,对已销售的不合格食品主动采取召回措施。
二、福州市鑫惠航超市有限责任公司长乐区分公司销售的大葱
(一)抽检基本情况。受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名成腾德检测服务(福州)有限公司对福州市鑫惠航超市有限责任公司长乐区分公司销售的大葱(购进日期:2023-08-03)进行检验,检验结论:大葱中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及依法采取的查封扣押等措施。2023年9月1日,我局执法人员向福州市鑫惠航超市有限责任公司长乐区分公司现场送达了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同批次产品。
(三)下架封存及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情况。我局依法监督该企业立即停止经营该批次产品并召回不合格食品。该企业依法主动暂停经营不合格食品,对已销售的不合格食品主动采取召回措施。
三、福州市长乐区鲤峰食品有限公司文岭分公司生产的金联豆
(一)抽检基本情况。受蓬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广州华鑫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福州市长乐区鲤峰食品有限公司文岭分公司生产的金联豆(生产日期:2023-07-01)进行检验,检验结论:金联豆中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及依法采取的查封扣押等措施。2023年9月11日,我局执法人员向福州市长乐区鲤峰食品有限公司文岭分公司现场送达了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同批次产品。
(三)下架封存及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情况。我局依法监督该企业立即停止生产销售该产品并召回不合格食品。该企业依法主动暂停生产经营该批次产品不合格食品,对已销售的不合格食品主动采取召回措施。
四、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