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9月20日,天津市蓟州区市场监管局发布蓟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蓟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根据天津市蓟州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出具的检验报告(NO:A2230266307101038C),涉及蓟州区1家食品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被抽检基本情况:
经检验,该企业经营的菠菜。经抽样检验,所检毒死蜱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蓟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6月29日向天津市蓟县孟凡学蔬菜经销部(孟凡学)送达了检验报告及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并对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检验报告涉及的不合格批次产品。经调查,该商户在2023年6月3日购进的3.5公斤菠菜销售3kg,剩余0.5kg自己拿到家中食用。当事人接到报告第一时间在其销售场所实施召回措施,未有召回。
当事人未索要进货票据,未记录进货明细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菠菜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综上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和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和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菠菜的违法行为,切实履行进货查验制度,并对当事人给予如下行政处罚:1.罚款5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12元,罚没款合计5012元。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经该企业对经营上述不合格食品发生的原因进行排查,应该是种植环节造成的。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无
蓟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