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9月20日,河北省兴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
兴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
按照国家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要求,现将我县抽检发现的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示如下:
一、1批次土豆鲜粉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土豆鲜粉。《检验报告》(编号:DNSPJD23B00815),标称生产者名称:兴隆县润源鲜粉凉粉店,生产日期:2023-07-08。不合格项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情况
当事人在生产加工涉案的土豆鲜粉过程中,添加了食品添加剂硫酸铝铵,因未严格控制用量,造成了铝含量超出了标准限量,且未对加工的食品进行首次出厂前检验。
(三)、企业整改情况
标称生产者在其店门口、三轮车上张贴《召回公告》,落实《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的召回制度,承诺在以后的经营中,增强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加强食品安全规范管理,严格按照标准添加使用数量,在购进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时,严格把控进货渠道,选择优质的供货商,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目前已停止生产加工土豆鲜粉。
(四)、行政处罚情况
兴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和《《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兴隆县润源鲜粉凉粉店处以没收违法所得60元、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编号:兴市监处罚〔2023〕68号。
二、1批次枣糕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枣糕。《检验报告》(编号:SH2023048478),被抽样单位名称:兴隆县昊达桃酥店,加工日期:2023-07-17。不合格项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情况
当事人加工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枣糕,未查验购进的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供货商的许可证和食品批次检验报告,且未如实记录供货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采购数量、采购时间等内容,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三)、企业整改情况
被抽样单位在其店门口张贴《召回公告》,落实《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的召回制度,承诺在以后的经营中,增强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加强食品安全规范管理,严格按照标准添加使用数量,在购进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时,严格把控进货渠道,选择优质的供货商,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目前其在加工枣糕过程中已不再使用食品添加剂。
(四)、行政处罚情况
兴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和《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隆县昊达桃酥店处以没收违法所得104元、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编号:兴市监处罚〔2023〕69号。
兴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