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六)。
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管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六)
一、(上海市崇明县长江农场为民烟杂店)太太乐鸡精调味料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
(一)食品名称:太太乐鸡精调味料;生产日期及批号:20220908;标称生产企业:上海太太乐福赐特食品有限公司(经查该样品为假冒食品);被抽样单位:上海市崇明县长江农场为民烟杂店;不合格项目:谷氨酸钠、呈味核苷酸二钠。
(二)经调查,上海市崇明县长江农场为民烟杂店销售的上述不合格食品的情况为:购进1箱(1箱为10包装),已销售1箱(1箱为10包装)。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当事人召回上述不合格太太乐鸡精调味料,并进行立案调查。
(三)上海市崇明县长江农场为民烟杂店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经营食品与其标签、说明书不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叁佰捌拾元整和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二、上海明信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小麦淀粉(分装,非即食)
(一)食品名称:小麦淀粉(分装,非即食);规格型号:250克/袋;生产日期:2023年4月25日;标称生产企业:上海明信食品有限公司;被抽样单位:上海联华超市发展有限公司巨野店;不合格项目:霉菌和酵母。
(二)上海明信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信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生产上述不合格食品303袋,除留样1袋和出厂检验2袋外,剩余300袋上述批次小麦淀粉(分装,非即食)均已对外销售。明信公司收到检验报告后停止了不合格食品生产销售,并开展不合格原因排查,对不合格食品实施封存、下架、召回等措施,实际封存、下架、召回0袋。
(三)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明信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小麦淀粉(分装,非即食)开展核查处置,责令当事人停止生产销售、封存、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并立案调查。经调查,明信公司生产的上述食品,霉菌和酵母项目不符合GB 3163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淀粉》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明信公司的上述行为构成了生产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的规定,对明信公司处以没收违法所得645元,罚款人民币8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