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一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3第07号)。
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一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3第07号)
在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重庆市铜梁区小邓饭店经营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风险控制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重庆市铜梁区小邓饭店自制的枇杷酒(配制酒)。
(一)抽检基本情况。食品名称:枇杷酒(配制酒),抽样单编号:GZJ**************179,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氰化物项目不符合GB 2757-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其配制日期为2023年5月6日。
(二)现场检查情况。2023年6月2日,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重庆市铜梁区小邓饭店实施了现场检查。现场检查发现重庆市铜梁区小邓饭店有与检测同批次不合格的枇杷酒(配制酒)8.5L,经局领导批准,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对上述8.5L枇杷酒(配制酒)进行了扣押。
(三)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立案调查。经查实,该批次枇杷酒(配制酒)共计配制10L,售价为50元/L,货值金额为500元。除抽样用的1.5L,剩下8.5L枇杷酒(配制)被我局依法没收,未对外销售。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经重庆市铜梁区小邓饭店自查,导致产品中的氰化物超标的原因:
重庆市铜梁区小邓饭店经营者不知道鲜枇杷的枇杷核中含有氰化物,使用未去核的鲜枇杷配制了枇杷酒。
查明原因后,重庆市铜梁区小邓饭店按照执法人员所提出的要求认真进行整改:
1、停止自制配制酒加工和经营行为。
2、对食品经营场所、加工场所以及库存食品开展了全面自查自纠,整改存在的风险隐患。
3、组织店内员工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建立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