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品牌>>食品>>

湖南省石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不合格食品(泥姜)核查处置情况

2023-08-31 14:32:4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8月30日,湖南省石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涉及湖南林群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泥姜”。

image.png

石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的情况公示(湖南林群商贸有限公司)

一、2023年5月4日,石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湖南广绿检测有限公司对湖南林群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泥姜”进行抽样检验,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1.抽检基本情况:2023年5月4日,石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湖南广绿检测有限公司对湖南林群商贸有限公司在石门县宝峰街道宝塔社区双宝路今日兰亭珑悦台5-1幢1层116号商铺销售的“泥姜”依法进行抽样检验(检验类别: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检验,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核查处置情况:本局执法人员在法定期限内向湖南林群商贸有限公司送达了编号为XBJ23430726568805399的检验报告,并依法要求其立即采取通知上级供货商及相关消费者、召回已销售的不合格食品等风险控制措施,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进行整改。

经过调查取证,湖南林群商贸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4日从石门县老李蔬菜处购进13公斤泥姜在其经营场所进行销售。至案发时止,当事人购进的泥姜已全部销售完毕。当事人的行为违反《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本局依法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石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30日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让黔贵大地盛开质量之花——贵州省落 ...

  • “蒙”字标赋能 “草原好味道”香飘 ...

  • 构建现代质量公用技术体系——山西省 ...

  • 质量时代的“山西华章”——山西省实 ...

  • 新时代巴渝大地质量潮涌——重庆质量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