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湖北省郧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
郧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
根据郧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2023年5月第一批郧西县食品安全抽检公示—不合格),涉及我县1家食品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近期,郧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接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下发对郧西县城关镇无公害生活超市步行街店经营的线椒(辣椒)抽检不合格检验报告,报告编号为NO:FXA20230503321,抽样日期:2023年5月10日,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郧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6月6日,向郧西县城关镇无公害生活超市步行街店送达了不合格食品的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截至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案涉食品已全部售完。执法人员要求当事人立即对已销售的不合格批次线椒(辣椒)进行召回,在法定召回时限内无消费者前来退货。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郧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郧西市监处罚〔2023〕115号)。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在接收报告后当事人积极主动自查,产生问题的原因是:作为食品经营者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对质量把控不严,未严格落实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等原因所致。当事人承诺在以后的经营中,规范行为,加强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相关知识学习,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义务,切实履行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加强管理,完善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安全。